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十九大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中也进行了一些修改。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首先是学习党员义务与权利。2017年11月19日,资源与环境学院808党支部在教二127教室,进行了以“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党员义务与权利”为主题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本次会议由支部书记岳紫健同志主持召开,全体党员、积极分子、申请人参加会议。
岳紫健同志说,党员义务与权利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与权利,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核心意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组织对党员的政治要求同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一名学生党员 ,我们在学习十九大精神的同时,更要学习党员义务与权利。
接着,支部内各党小组同志进行积极发言。蔺悦同志、黑哲同志、杨力华同志、杨全同志以及赵连豪同志依次跟大家进行分享。赵连豪同志用ppt向大家展示了新旧党章中党员义务与权利的不同之处,并且提到学生党员的义务。他说,作为一名学生党员,首先,提高自身的学习能力,加强理论学习和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其次,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前提下,去关心和帮助身边的同学。在自己的工作和学习中起带头作用。从身边的点滴做起,树立全心全意为身边同学服务意识,做好思想引领,在学习和生活中给予身边同学帮助。最后,紧跟时代步伐,坚决维护党的领导,做新时代合格的青年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