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及相应干部任职的通知
院发人字〔2004〕41号
关于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及相应干部任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聘请秦大河院士兼任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
马石庄任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兼);
侯彦林任资源与环境学院副院长。
任期与研究生院本届领导班子相同。
附件:“资源与环境学院”的构成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〇〇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资源与环境学院”的构成
一.学科
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地理学、农业资源利用、林学
二.培养单位
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地球环境研究所、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遥感卫星地面站、遥感应用研究所、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沈阳应用生态所
三.教职员工
专职教师:侯彦林、赵英时、谢正观、张娜、牛海山、崔骁勇、吕静
行政人员:张莉、杨湘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