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贵州省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党政机关后备力量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党政机关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
北京大学等40所高校,中国政法大学等9所高校部分专业(附件1)。
(二)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上述选调范围内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2024年优秀毕业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职位
党政机关职位分为省级、市(州)级和县(市、区)级3个层级,专业方向分为财经方向、法学方向、土建交通方向、信息技术方向、工矿能源方向、农林方向、旅游生态方向、水利水电方向、文史哲方向、教育卫生方向以及不限专业11个类别。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分为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2个类别。
具体职位信息请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
5.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可放宽2周岁。以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6.2024年毕业,符合选调职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层次、专业方向等条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7.大学本科毕业生,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②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③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
④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表彰;
⑤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市(州)级以下党政机关职位,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除职位有其他报考条件要求的,不受上述5个条件的限制。
8.报考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的毕业生,一般应为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人员,须为非在职人员,且在毕业后定向到贵州省或按教育部门规定可到贵州省服务。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1.学校推荐及报名材料准备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准备以下材料:①《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研究所或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公章;②身份证;③学信网查询的学籍报告;④党员身份证明;⑤奖学金证书;⑥表彰证书;⑦学生干部证明;⑧参军入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①至③为必须提交的材料;若有④至⑧相关材料,请据实准备。以上材料是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的重要依据,须真实、准确、完整,并分别制成PDF文件,在报名时通过相应栏目上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上午9:00;
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00;
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00;
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下午14: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查看具体职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③报名系统须实名注册,每名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后不可修改,请据实填写。
④每名报考人员可同时填报1个党政机关职位和1个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也可只填报1个职位。同时获得2个职位签约资格的,只能选择1个职位签约。
【注:报考人员须根据具体职位明确的条件进行填报,不得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明确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⑤素质测评将在18个城市设置考点。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考点城市,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
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及相关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择优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及职位改报
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方向、一贯表现、来黔工作意愿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按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计划选调人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一经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不得改报。未确定为所报职位进入笔试人员的,可及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主要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①10月10日下午14:00,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以及市(州)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②10月12日下午14:00,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报名截止。未进入笔试的报考人员可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的省级党政机关职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和市(州)级党政机关职位,以及县(市、区)级党政机关职位。
③10月14日下午14:00,所有职位截止报名和改报。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0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均进入笔试。
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每个职位当前报名情况,并按上述时间节点,显示每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状态和是否进入所报职位笔试环节等情况。报考人员应根据以上情况,及时、理性填报或改报职位。
报名结束后,将统一发布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进入后续环节人员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二)素质测评
1.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素质测评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开展,同时报考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综合管理职位的报考人员,本次选调素质测评结果通用。笔试、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于10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公布。
①笔试。笔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笔试合格的进入面试。
②面试。面试重点测查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心理素质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2.省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位素质测评由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三)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评价、素质测评等情况,结合我省干部队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需要等因素,择优确定签约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人选确定后,即签订就业协议。同时确定为党政机关职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选的报考人员,只可选择1个职位签订就业协议,另一职位的签约资格自动取消。协议一经签订,报考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安排工作单位
对于党政机关职位的签约人员,将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结合签约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就业意向等情况,安排工作单位。
(六)考察
党政机关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开展,省属企事业单位职位签约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执行。重点对签约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体检、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在高校所在城市具有相应资质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人民警察职位的签约人员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八)递补、调剂
在选调过程中,若有空缺职位,则适时开展递补、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公示录(聘)用
拟选调对象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宜
1.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报名系统、本校校园网和招生就业网以及用人单位网站的有关信息。
3.本公告解释权属贵州省委组织部。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0880028
选调政策咨询电话:0851—96567(转0)
附件:1.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高校名单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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